宗教是人類社會發(fā)展到一定階段的社會歷史現(xiàn)象。按照馬克思主義觀點,宗教本質上是一種意識形態(tài),是對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幻想的反映。 宗教作為一種社會化的客觀存在,具有一些基本要素,一是宗教的內在因素,包括宗教的觀念和思想,宗教的情感與體驗;二是宗教的外在因素,包括宗教的行為和活動,宗教的組織和制度。 宗教還是一種文化現(xiàn)象和由眾多宗教信徒構成的社會實體。宗教在長期發(fā)展過程中,逐漸形成與其信仰相適應的教義教規(guī)、典章制度、組織形式和活動場所。 要完整、準確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尊重群眾宗教信仰,依法管理宗教事務,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,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。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一個有機整體,必須完整、準確、全面理解和貫徹。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“五句話”,每句話既有相對獨立的內容要求,又彼此緊密聯(lián)系、相輔相成,是一個邏輯嚴密、內在統(tǒng)一的有機整體,既表明了我們黨對待宗教的基本政策和態(tài)度,又明確了管理宗教事務的主要方式和重要原則,指明了開展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和目的。